WOW~~~

the process starts at 8 o'clock sharp.....

I thought it's quarter after!!!!

08:00 至 08:15 = 一梯次
語文類英文組 (第三線)

第1名次至60名次
成績411.6分(含)以上


Be aware of that --------------

I don't want to being pushed to the next stage by just being late!


↓ ↓ ↓ ↓ ↓ ↓ ↓

*考生參加「登記分發報到」必須攜帶下列表件(表件未備齊者,不得參加登記分發):(1)本會成績通知單正本(2)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政府核發具有相片、身分證統一編號)(3)符合報名資格之學歷(力)證件(如:結業證書、畢業證書、畢業證明書或附成績單之修業證明等)正本(不得以任何形式之影印本替代,影印本加蓋原畢業學校印信不予採認)。以應屆畢業生報名證明書或以符合報名資格修滿規定年限之成績單完成報名者,於登記分發時,必須繳交正式學歷【力】證件正本,未備齊者不得參加登記分發;受委託參加登記分發者,除上述規定表件外,請另攜帶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預先辦妥之「登記分發報到委託書」正本。

*登記、說明、分發報到程序如下:
一、登記:考生依規定之日期、時間及梯次,至少提前十分鐘到達該分發線之登記現場查閱登記區公布之座位表〈該座位表預先公布於本會網站〉,於入場時間內進入登記區座位依序就坐,接受登記及查驗證件,並聽從指導人員講解如何撕榜分發。

二、分發報到:
(一)聽從指導人員引導進入分發區,按考生成績總名次先後順序辦理分發手續。
(二)考生進入撕榜台即不得使用手機,以免影響其他考生權益。
(三)經錄取後繳交學歷(力)證件、本會成績通知單、錄取分發單等正本,至分發現場之錄取學校報到,並領取註冊相關資料才算完成報到手續。
(四)已接受確定分發錄取或報到之考生,不得要求更改分發志願,或參加下階段各梯次之分發。
(五)報名電機電子群、商業語文群、家政美容群之跨類報名考生,經分發確定錄取後,但尚未到錄取學校報到而放棄者,得選擇同群中之另一類別辦理登記分發;若分發錄取後再行放棄者,即不得要求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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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ryky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